湘潭市雨湖区、湘乡市、韶山市顺利通过消除疟疾县级考核
根据卫生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2013年版)》(卫办疾控发〔2013〕5号)、《湘潭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15年)》(潭卫联发〔2011〕70号)、《湘潭市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潭卫函〔2013〕150号)等文件要求,湘潭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考核组,于2014年12月9日、11日分别对雨湖区、湘乡市、韶山市进行消除疟疾县级考核。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工作资料、镜检技能考核、疟疾防治知识理论考试等方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估组首先听取了三个地区近三年消除疟疾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汇报;对消除疟疾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督查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仔细查阅;对县市区疾控中心疟原虫中心镜检站、综合医院镜检室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来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3名镜检人员进行了镜检能力考核,还对10名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疟疾防治知识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考核验收检查结束后,考核组对三地区消除疟疾县级考核情况进行现场反馈。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雨湖区、湘乡市、韶山市在消除疟疾工作中,组织领导严密、防控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控资料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数据准确详实,归档明晰,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评估要求;三地区连续10年以上没有发生本地感染疟疾病例,且建立了完善的疟疾监测管理体系,达到了消除疟疾标准,实现县级消除疟疾目标。为2015年全市消除疟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考核评估组在肯定三地区消除疟疾防治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三地区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完善相关资料整理和总结上报等工作。鉴于疟疾的传播风险依然存在,输入性疟疾病例时有发生,考核评估组建议三地区继续维持消除疟疾工作人员队伍,保持消除疟疾后监测体系的敏感性,做好输入性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巩固消除疟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