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2镇2乡

08.12.2015  14:23

 原标题: 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2镇2乡

  湘民行发〔2015〕24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湘潭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韶山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谭政〔2015〕95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将清溪镇、如意镇、永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清溪镇。新设立的清溪镇辖清溪、朝阳、石山、石忠、花园、杨佳、杨荣、球山、如意、梅湖、厚罗、石湖、韶南、永泉、永义、狮山、长湖、东湖18个建制村,火车站、韶山冲、竹鸡、如意亭4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71.16平方千米,总人口4.8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迎宾路27号(原清溪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将韶山乡、大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韶山乡。新设立的韶山乡辖韶山、韶源、韶北、铁皮、竹鸡、韶光、韶东、韶西、新湖、城前、谷阳、石塘、花桥、湘韶、韶新、黄田、韶峰、梅花、林家湾、大坪、新联21个建制村,总面积85.2平方千米,总人口3.44万人,乡人民政府驻竹鸡(原韶山乡人民政府驻地)。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韶山市共撤并3个乡级建制,现辖清溪镇、银田镇2个镇,韶山乡、杨林乡2个乡。市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16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湘潭市民政局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