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非法集资2.6亿获刑15年
18.03.2017 22:42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长沙3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吴某某是湖南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娄底一家投资公司长沙分公司的法人代表。期间,他明知没有偿还能力,却以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用高月利率为诱饵,向331名社会公众非法吸金2.6亿元。3月16日,因犯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吴某某被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吴某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且未依法取得办理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支付2%-6%的月利率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同时,他还以后期集资款偿还前期集资款本息的方法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先后向331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截至案发,吴某某累计非法集资共计26047.0384万元。
此外,2012年初,吴某某在既没有实际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项目也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且无工程承包合同实际履行能力及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与聂某某等人签订施工总面积为23万平方米的工程承包合同,骗取对方工程保证金。
法院判决其犯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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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17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