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靖州颁布湖南首部地方性生态环保条例

23.05.2016  13:48

  原标题:[怀化] 靖州颁布全省首部地方性生态环保条例

  湖南日报5月22日讯 5月2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据了解,这是我省第一部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

  靖州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国家生态功能区、省林业十强县,森林覆盖率达75%。但该县个别地方仍存在乱砍树、乱开采、乱建房、乱用火、乱葬坟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亟须制定一部法规,全面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在反复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县起草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今年1月15日在靖州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并在3月30日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从而为“生态立县” 提供了法制保障。

  靖州出台的条例,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明确了核心保护、红线保护、重点保护等措施,禁止开采、加工石煤、炭质页岩等对生态环境有严重污染或对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矿产,禁止在城镇规划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内葬坟。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记者 肖军 通讯员 刘杰华 易礼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