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大山深处响起法槌声

26.06.2015  20:19
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6月25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溪乡下堡村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他们带着一条横幅、一枚国徽,几宗案卷……简简单单,原来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黄生明滥伐林木罪一案庭审现场搬到了大山深处的这座村庄。这也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旨在以案释法,教育案发地群众。

  2014年11月,黄生明主动联系到靖州县文溪乡下堡村2组村民黄生林并口头商议,由黄生明负责将黄生林家的“小麻溪”山场内的林木砍伐后造林,所砍伐的林木归黄生明所有,砍伐后由黄生明负责造林,造林后的收益双方平分。2014年11月26日,黄生明通过杨昌明联系雇请了通道县的民工,将“小麻溪”山场的林木全部砍伐,砍伐的杂木被黄生明加工用于种植香菇,杉原木则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1组村民石昌兵用于修建“羊圈”。经鉴定,“小麻溪”山场被滥伐的林木活立木蓄积为109.3386立方米。

  被告人黄生明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文化水平低,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靠山吃山”的思想较为突出,认为自己的山,为了造林砍伐林木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对滥伐林木造成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表示后悔。

  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官对此案当庭宣判: 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黄生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宣判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本次在案发地开庭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希望法院多开展类似活动。 来源:靖州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