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检察院喜获“省文明单位”

01.03.2017  12:18

  湘检网怀化3月1日讯(通讯员 黄晓嵘)“普大喜奔!咱们院顺利入围‘省文明单位’!”2月28日,靖州县检察院的“小灵通”小杨在微信工作群里转发了2016年湖南省文明系列单位公示情况。这对于靖州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努力了一年,期盼了一年,终于喜获殊荣。

  时间再紧,困难再大,也要拿下!

  靖州县检察院在2012年顺利争创为市文明单位,按照“创建成果保持四年”的要求,倘若2016年不能成功升级为省文明单位就面临重走创建路的困境。对此,院领导在集体研究后决定“抓紧时间,克服困难,再创新绩”。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该院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动员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领导和日常措施上下功夫。成立检察长、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三级领导文明创建小组,逐人逐项落实责任。在工作部署上,切实将文明创建纳入全年目标管理日程,纪检、政工部门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执行,强化文明创建的执行力,形成即有统筹安排,又有分工配合的创建局面。在工作布局上,严格按照创建要求,使文明创建工作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大了文明创建的力度,增强了全院干警创建热情和工作责任心。

  搞好文明创建,检察业务工作是根基

  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基础,靖州县检察院始终把基础工作、基础保障作为提升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近五年,该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大干三年迎县庆”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行动,积极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4人,提起公诉823人。坚持把查办扶贫专项资金、医疗卫生、生态资源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本地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7件21人、渎职侵权犯罪14件18人,其中查办大要案18件2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反贪、反渎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反渎工作连续三年被省院反渎局表彰为工作业绩突出单位。

  “突出监督主业,检察工作才能焕发新的光芒。近些年,我们注重延伸、拓宽诉讼监督的触角和领域,努力在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步。”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明新春介绍说。

  2012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追捕犯罪嫌疑人35人,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23人,抗诉23件41人,改判5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1份。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检察建议68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9件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21人。开展监外执行检查17次,建议法院对12名违反行政法规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撤销缓刑。

  检察文化为引领,增强创建精神动力

  探求检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键还在队伍建设。靖州县检察院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上下功夫,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实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检务督察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岗位业绩的考核和对干警的日常管理,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自从青工委成立后,院里的文娱活动多了,文化建设的氛围也浓了。这对文明创建很有益处。”政工室主任胡明元说。2015年,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青工委,鼓励80%在职干警注册为志愿者,多次开展助学帮扶、文明劝导、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健全阅览室图书管理机制,完善多功能会议室,新建体能训练室,成立摄影、乒羽、骑行、读书等兴趣爱好小组,组织干警参与文体活动,参加全市模范检察官、十佳公诉人等评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积极推动形成具有靖州检察特色的文化体系。

  “我们这次顺利入围省文明单位,既全面展示了我院的文明建设成果,也充分肯定了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这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更是一个良好开端。”对于不断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下一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检察长刘成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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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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