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方错抓一案 代理律师称检方同意抗诉(图)

13.02.2015  10:47

12月25日,浏阳市西湖山路,几个月前的遭遇对刘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面对镜头显得十分落寞。图/潇湘晨报记者 朱远祥

  红网长沙2月1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黄安珣)浏阳女子刘丽被青海警方错抓一案,青海湟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军治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在判决理由中,法院指出,刘丽及其亲属明知李芳冒用了其身份信息,但在羁押期间未向公安机关反映,因此被告人张军治不承担案件全部责任。

  刘丽的丈夫谢齐富表示,刘丽被抓后,他曾多次向张军治提出抓错人,要求对方核实照片指纹,但对方没有现场核实,因而导致错误发生。家属方称,目前已经寄出抗诉申请材料,代理律师表示,青海湟源县检察院同意提起抗诉。

  浏阳女子刘丽被青海警方错抓一案,于今年2月2日一审结束,青海湟源县人民法院对张军治作出无罪判决。刘丽家属得知后当即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接受,将联系青海检方提起抗诉。

  2月12日,刘丽的丈夫谢齐富拿到了判决书。他表示,已委托代理律师李翔兰向青海检方提出抗诉申请。据悉,目前,青海湟源县检察院已同意提起抗诉。

   法院 家属明知身份被亲戚冒用,但未告知警方

  12日下午,谢齐富向记者提供了青海湟源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总共有23页,该法院判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军治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在判决理由中,法院提出刘丽及其家属有“知情不报”的行为。

  法院的判决书指出,根据李芳及其丈夫的供词,李芳因盗窃被抓、取保候审回湖南后,曾让丈夫将自己冒用刘丽身份信息一事告知刘丽。当时刘丽问为何要冒用,她称因刘丽没案底。在刘丽被抓后,谢齐富曾多次给李芳打电话,要她出面解决,但她并未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青海湟源县人民法院认为,刘丽及其亲属,在刘丽被羁押时及持续羁押期间,均未向公安机关反映这一情况,最终造成刘丽被错误羁押12天的后果,被告人张军治不承担全部责任。

   家属 怀疑被嫂子冒用身份,曾多次向警方提出抓错人

  “妻子被关押,我去接孩子时曾怀疑她身份被嫂子冒用。”2月12日,谢齐富坦言,当时妻子被羁押后,自己的孩子一直在妻子哥哥家,他去接孩子时,发现嫂子不在家,当时怀疑有问题。

  谢齐富说,当天妻子哥哥告诉他,嫂子去了郴州汝城,“说躲起来了”。当时他怀疑刘丽被抓与嫂子有关,但没有明确证据。

  “我没和民警讲这件事。”谢齐富说,当时并没向警方说出自己的怀疑,但他很肯定,妻子是无辜的。谢齐富说,他与张军治见面后,曾多次提出抓错人,要求对方核对照片和指纹信息,但对方并没有现场核实,这导致了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