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长沙县一居民被罚500元

15.07.2018  21:4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记者昨日从市蓝天办获悉,长沙县北山镇居民郭某因露天焚烧垃圾,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罚款500元。现案件正按程序进行办理。

  7月10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北山镇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宣传工作,发放禁烧通告。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在北山镇新桥社区东毛坑组进行巡查和宣传时,发现距公路边约300米处的农田里冒出大量黑烟,立即前往现场查看。执法人员发现,北山镇新桥社区东毛坑组居民郭某在自家已收割完水稻的农田里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田内燃起四五处火点,每个火点上空冒出大量黑烟。执法人员当即制止郭某焚烧稻草的行为,并将火扑灭。由于郭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局当日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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