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业局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种子法》

29.02.2016  10:42

 

2月26日,石门县农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种子法》。此次学习由农业局资深执法专家领学。

专家介绍:新修订的《种子法》是在总结过去15年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种业发展现状,并借鉴国际种业立法理念,对我国种业基本法律制度的全面修订和完善。此次修订贯彻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要求,契合了发展现代种业的部署,顺应了我国种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专家要求: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原则,深刻理解《种子法》的精神实质,面向科研单位、企业、经销门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夯实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基础。专家强调: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减少审定农作物数量;简化引种程序,农作物引种实行备案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两证”实行合并管理,取消注册资本、先证后照等准入前置条件,简化种子行政许可程序;取消品种审定预备试验环节,生产试验与第二个周期区域试验同步进行,缩短品种试验审定周期,加速种业科研育种成果转化;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引导企业联合体自主开展品种试验,充分赋予企业自主权。

据了解,该县后期还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12316、微信微博等媒体和发放挂图、明白纸等方式,把法律新规普及到基层网点和乡村农户,让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广大农民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为法律实施奠定群众基础。同时采取送法下乡、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拓展舆论宣传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关注度,并将依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