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1.05.2016  22:44

按: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是持续巩固深化作风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5月6日,省农委纪检组长丁友平同志主持召开长沙市等5市7县(市、区)农业委(局)座谈会,专门听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在肯定前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对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全省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5月6日,省农委召开了部分市州、县市区农业委(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汇报调度会,长沙、湘潭、株洲、娄底市、益阳市农委,浏阳、株洲、宁乡、湘乡、湘潭、望城、冷水江等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分别汇报。

会议认为,省农委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后,全省农委系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普遍通过召开大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发动。同时坚持边清理边查办,组织清理自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查办案件,总体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个别县市区农业部门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二是工作协调推进难。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正处于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期(如畜牧水产局、农机局),由于机构分设或人员没有安排到位,造成工作和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很大;很多地方乡村合并工作正在进行,乡村干部心浮气躁,人员没有到位,工作推动难度大。三是工作措施不到位。少数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大部分县市区工作仍然停留在动员会和方案制定上面,第一阶段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根据座谈会汇报和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调度情况,丁友平组长就做好下阶段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提升认识高度。 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农委系统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彻底改善农村政治生态环境、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 首先,突出宣传发动。紧紧围绕省纪委提出的“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批行为”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第二、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在5月底完成清理自查工作。第三、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下阶段,我们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清理自查、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工作,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尤其是市州、县市区畜牧水产、农机、农经等部门,要按照省农委关于明确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要加强同县(市、区)纪委、乡镇村的沟通协调工作。第四、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县市区农业局要及时向市州农业委汇总上报,每月30日前,市州农业委向省农业委汇总上报。与此同时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委(局)就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作法上报省农业委。

三是强化工作硬度。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第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要根据案件性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自办或交办。第三、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组织人员查处或移送的单位主要领导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