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出借身份证官司惹上身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六对夫妻分别被某银行告上了安乡县人民法院,可他们却是有理难说清。原来这都是随意出借个人身份证致身份信息泄露惹的祸。
传票从天而降,莫名其妙当被告
“法官,你要相信我,这绝对不是我签的字,我也从来没在银行贷过款!”被告之一的刘女士在收到法院传票时感到莫名其妙,从没在县城买过房,也未在贷款合同上签过字,却无缘无故被某银行起诉要求偿还按揭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经仔细回忆,刘女士想起自己曾在2003年将自己及丈夫的身份证借给自己的姐夫,而姐夫正是开发该小区楼盘的老板,刘女士怀疑是姐夫从中作祟。
事实讲清真不易,花钱费力还伤神
法院在审查某银行提供的证据时发现六对夫妻均分别在《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贷款凭证》上签了名并按了手印,并且还附上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刘女士等人在辨认后,发现除了签名不是出自本人之手外,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均是本人真实信息。由于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被告说合同上不是本人签名的意见,在其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只能采取申请字迹鉴定的办法予以解决,否则被告需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可交纳鉴定费用、跑鉴定机构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费时费力还费财。
身份信息易泄露,居民保管需谨慎
在工作生活中,找工作、坐火车、住酒店等处处都要用到身份证,我们稍不注意就会有泄露的风险。一旦泄露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官提醒,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被泄露,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身份证最好不要外借,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给他人时,最好陪同借用人一起办理相关事务;二是在复印身份证后,最好写上“仅供某时段办某事,再次复印无效”字样;三是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公开,在论坛和网站注册或是其他业务办理时谨慎填写身份证号码。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