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采纳审计建议严控新增负债

18.07.2017  17:48
           近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印发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这是该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债务管理,严控新增负债的重要举措。《办法》从规范举债程序、规范资金使用、严控或有债务、加强偿债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要求,为该县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核定历史债务。对历年形成的债务,由各单位自行清理,特别是往来款项的清理,该清退的清退。限于2017年5月1日前将债务余额上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由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属政策或个别特殊原因造成的债务,由县财政酌情化解。         二是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和规模,严控新增负债。今后,凡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审并按程序审批。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擅自扩大工程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对擅自变更、增加工程内容的,县财政不追加预算。         三是严格控制财政借款,在原有借款没有结清之前一律不得新增借款。(供稿人:钱求学   审稿领导:马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