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又获“省环保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25.01.2016  16:47

隆回县环保局2014年被省环保厅评为“环保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后,全局干部不安于现状,戒骄戒躁,工作中更加发奋图强,用实际行动在2015年度又获此殊荣。
      2015年,该局坚持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个突出,五大提升”的战略部署,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便民行动为突破口,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深入推进老污染源整治和新建项目环评工作,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主要是做到了“六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到位。2015年纳入执法计划的252家企业共完成现场监察760家次,其中一般污染企业现场监察756家次,自然保护区现场监察4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铁腕”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到位。2015年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2家,关闭粘土砖厂37家,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13家、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16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7家、《行政处罚决定书》10家;取缔饮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养鸭场2家;关闭大理石加工厂2家;行政拘留2人。三是不断加强环境人才培养与引进,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基本到位。2015年,该环保局组织专家环保专业讲座20余次,参加人员达1000余人次;在县委党校组织环保业务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达160余人。除通过公务员考核或学校引进技术人员4人外,县环保局赴省学习达12人次,参加市学习达120余人次,学习考核合格率均为100%,都能基本适应本职岗位的需要。四是建立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到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隆回县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工作制度,并建立了隆回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保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五是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一扎实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该局对照《隆回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职,主动开展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明显。迄今,已淘汰黄标车238辆,超额提前完成了2015年底淘汰218辆黄标车任务。二是争取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创历史新高。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资金4800万元、南塘垃圾封场资金350万元、工业污染治理资金80万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170万元,共计5400万元。六是关注热点敏感问题,重点环境问题办理到位。一是拆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养鱼网箱37000平方米。为养殖户争取专项补贴资金257万元。二是大力开展河道采砂环保专项行动。今年停产整治河道采砂场6家,关闭非法采挖山砂点20余个。三是县政府投资3000余万元,重新建设管径为1.2米、平均深度为12米、长2471米的污水收集网管,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佳禾农牧有限公司投资300余万元的污水处理站及治气池已完工并正常运转。四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县环保局今年办理环境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3件,办理中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受理信访案件224起。信访投诉件处理率达100%,结案率98%。
    一年来,该局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比较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今后,将一如既往,以扎实工作的作风,努力拓宽新思路,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隆回县环保局 贺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