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首次视频直播国家赔偿案件质证会

11.09.2015  11:34
  • 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主持质证会
  • 质证会全景
  • 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参与旁听
  •   湖南法院网讯  今日上午,服刑人员郭某某在郴州监狱服刑期间因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湖南高院进行了公开质证。湖南高院以网络视频直播形式对质证会进行了全程直播。这是湖南高院开展庭审公开活动以来的又一次公开庭审活动,也是首次以网络视频直播形式对国家赔偿案件质证过程进行公开。

      质证由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主持。死者郭某某的家属及代理律师王柏湘参加了质证会,并向法院提供了郭某某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救治时会诊记录等证据。他们表示,郴州监狱没有对郭某进行及时救治,且在没有依法对其进行死亡鉴定就于死后第二天将尸体火化,监狱存在重大过错。故请求郴州监狱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83.4万元。

      郴州监狱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当天质证,并向法院提交了郭某某尸表检验情况、死亡报告书等证据。该代理人表示, 24日,郭某某身体出现不适后,监狱警察及时将其送往监狱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在病情加重后又及时送往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更好的治疗,同时与家属进行了联系。随后,郭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后由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开具了抢救死亡证明,并由相关人员进行了尸表检验。家属与监狱签订病亡善后处理协议后进行火化。郴州监狱已做到了合法、有效、及时的救助措施以及善后处理措施,请求法院驳回郭某某家属的赔偿请求。

      在杨翔副院长的主持下,赔偿委员会有条不率的组织各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对证据进行了初步认证。该案经过质证后将择期作出赔偿决定。

      部分省人大代表及多家媒体记者在现场参与了旁听,他们对庭审直播这种公开形式及质证会的过程表示了赞赏与肯定。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禹爱民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