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 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5〕1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湘政发〔2011〕2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32号)精神,推进我省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依托技工院校实施省级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学校、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长效合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模式、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业、课程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实现企业用工和毕业生就业无缝对接,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技工院校双主体育人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15年的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从2015年7月起开始实施,为期2年。
三、申报条件
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无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违纪记录。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与三家以上省重点优势产业或本地重点发展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三个以上专业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等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确定,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或行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四)对湖南省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申报校企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位,可给予适当倾斜。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现状分析、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效益等,并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
(二)评估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择优确定项目建设单位。
(三)社会公示:评审结束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12333.com)和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上对拟予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公布:公示期满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发文公布项目单位名单。
(五)资金使用: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六)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校企合作研修建设项目建设期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采取专家集中评分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项目产出
(一)构建校企深度合作模式。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校企合作人才培训体系。
(二)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通过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将企业生产过程和典型工作任务开发为主要课程和教学内容,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加强就业服务能力。通过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实现企业用工和毕业生就业无缝对接,校企联合培养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60%以上,学生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
(四)推进企业技能革新和职工培训。通过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将学校打造成合作企业的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员工培训基地。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的报告,需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并充分说明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四)与三家以上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书。
上述材料除以纸质形式上报外,同时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愈期不予受理。
七、经费补助
省财政厅从省本级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单独安排资金,专门用于补助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共安排支持不超过10个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所需技能培训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培训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和基建等其他支出。
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常 婷 0731-84900041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罗贤艺 0731-85165734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