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院信息化工作被授予“全省检察信息化先进集体”荣誉

25.02.2016  17:27

  

  湘检网讯(通讯员 祝志方)2月24日,湖南省检察信息化工作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会议通报表彰“十二五”时期检察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并向先进集体颁发了奖牌。汝城县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检察信息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李福江检察长代表该院出席会议并领取了奖牌。该院是郴州市唯一受表彰的基层检察院。

  “十二五”期间,汝城县检察院不断加大“科技强检”步伐,着力构筑信息化建设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该院在汝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简称“两房”)的建设任务,对局域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了检察门户网,完成了检察机关省、市、县三级专线网系统、大要案指挥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等建设工程,实现了视频、音频、数据传输的“三线合一”及局域网、检察机关专线网和内外线电话网的“三网合一”,使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同步衔接。

  在加强全院规范化建设中,该院将信息化运用到日常管理之中,推广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通过局域网发布每周工作要点、党组会议纪要、本院动态、通知通报、学习信息和周督查月考核季分析等内容,将全院日常管理工作都纳入了严格、透明的监督机制,促进了干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该院各检察业务环节更是融入了科技装备的高效优势,进一步促进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在控告申诉部门,他们开通了视频接访和语音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实现了24小时接待群众控告检举;在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本院和公安机关案件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等进行全程监管;在起诉部门,配备了多媒体示证系统,提高了公诉案件的出庭质量;在自侦部门,装备了审讯工作实时指挥、监录系统,实现了24小时同步监录和全程跟踪。另外,该院为自侦部门和刑检部门分别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和便携式复印机等设备,实现了提审时电脑录入、现场打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在检务公开办事大厅设置了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近期工作动态、窗口功能、办理流程等内容。添设触摸屏,开设检察概况、检察队伍信息、检务公开、办事指南、大楼概况等栏目,公布检察机关的性质、职权、各部门职责、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流程、权利义务告知书、服务指南、业务须知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查询、咨询、办理。

  据统计,该院去年以来办理的自侦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准确率均为100%,无错案无违法现象发生;群众控告申诉检举处结率100%,没有一起上访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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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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