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九大重点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

30.10.2014  20:11

今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

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对《实施纲要》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0月30日讯(记者 刘志峰) 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今日(10月30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对《实施纲要》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此次出台的《实施纲要》是由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修改,在2012年10月颁布实施的《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基础上根据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新理念、新措施,结合湖南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我省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方法路径和实施措施。

   实施纲要》提出"九大重点工程"

  修改后的《实施纲要》共分十二部分60条,提出了"九大重点工程",即:县级市和县城提质增容工程,城镇路网结构提质优化工程,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自来水、天然气供给工程,"两房两棚"建设工程,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轨道交通站场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城市群绿道网建设工程。同时,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袁湘江表示,当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空气污染、交通堵塞、暴雨淹城等"城市病"问题也愈来愈突出。《实施纲要》提出了城乡环境整治措施。一是实施综合治理,推进湘江流域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强化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强化污染物减排;二是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淘汰"黄标车",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重污染企业升级改造或搬迁退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五是建立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六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实施纲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

  《实施纲要》提出,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从2014年至2020年,全省所有城镇原则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长沙市、衡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实施纲要》提出,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沿武广、沪昆(浙赣、湘黔)、焦柳、洛湛、渝厦、湘桂等国家主要铁路干线形成我省"三纵三横"城镇发展轴,即"一核六轴"的空间格局"。《实施纲要》还提出要提升城乡规划统筹调控能力;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此次《实施纲要》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把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专门作为一个部分来突出。”袁湘江表示,在推进我省新型城镇的过程中,要让落户城镇的农业人口要充分的享受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城镇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刘志峰)
(编辑:乐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