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90后女孩“陌陌”上找“男友”先后借6万

06.07.2015  10:53

社交有风险,交友需谨慎。高某利用手机上的“陌陌”交友软件,通过寻找附近的人,认识了陈某某,与其确定 “恋爱”关系后,编造虚假理由先后六次骗取陈某某近六万元。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7日至2月17日,被告人高某利用手机上的“陌陌”社交聊天软件,与被害人陈某某聊天确定“恋爱”关系后,被告人高某编造自己经营服装店需资金周转、父亲生病动手术等虚假理由先后六次骗取陈某某人民币58800元。如2015年1月9日22时左右,被告人高某利用“陌陌”与陈某某聊天时,谎称自己在安徽的服装店资金周转不开了,要陈某某借钱给她。次日下午,陈某某向被告人高某汇款12000元。2015年1月12日晚上双方聊天时,被告人高某又谎称服装店资金周转不开了,没钱交房租、没钱发员工工资,要陈某某借钱给她。次日上午,陈某某向被告人高某汇款30000元。之后,被告人高某拒绝了与陈某某的联系。所骗赃款用于了个人生活开支等。

被告人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退赔了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依法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