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让群众沐浴公平正义

10.05.2016  17:49

   湖南法院网讯   (肖鹄 梁成文) “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2月23日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公平正义,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期望。长期以来,涟源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别是2013年11月27日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最高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大力推进‘天平工程’,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公信”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使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更多“看得见的公正”、“感受得到的高效”,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进入了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行列。
      与审判形势同步 强化司法公开成效
      近年来,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以司法公开为手段,审执工作有序推进。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5856件,审执结5936件;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6445件,审执结6177件;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6650件,审执结6446件;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6329件,审执结6342件,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9456件,审执结9031件,审执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
      科学管理,以司法公开为契机,司法绩效明显提升。坚持严格、科学、规范、精细管理,所有案件全部纳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案件底数摸得清、审理情况说得明、各个环节看得见、出了问题管得住。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执行等办案节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限预警制度,如2015年办案周期同比缩短9.1天。
      廉洁为民,以司法公开为平台,队伍建设成绩斐然。2008年度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和“两庭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被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省高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娄底市政法委、娄底市宣传部、娄底市人事局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称号;2010年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省总工会授予“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被娄底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被省高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单位”,涟源市人民法院网站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网站”称号;2008年、2010年、2013年、2015年被涟源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法警大队成功晋升为“五星级警队”,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信息调研组织先进单位。
      与时代发展同步 强化司法公开意识
      涟源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召开司法公开专题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及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中央和上级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上,增强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同,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司法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2年3月,涟源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卫国和副院长吴欣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政工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室等部门各抽调一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涟源市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涟源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分步落实,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数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律师及媒体代表座谈会,向他们汇报司法公开进展情况并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努力实现集思广益,有力推动涟源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与群众需求同步 拓宽司法公开渠道
      2013年11月21日,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开通首个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一个涵盖全国法院系统的庞大微博群初步成形。涟源法院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3963806387 )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宣告该院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目前,涟源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共有粉丝9596人,发布微博483条。2015年涟源法院微信公众号也步入正轨,完善网络庭审直播制度,将重大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同步直播,通过网络互动诠释司法公开宗旨。
      涟源市人民法院还通过涟源法院网、娄底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等,努力为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2015年,组织干警撰写工作信息、调研文章、案例、宣传稿件400余篇,被上级机关、电视、报纸、网络媒体采用380余篇,录制电视同期声新闻8期,视频宣传短片5期,在第27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共有2篇论文荣获二等奖,第10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多个全国性学术论坛上有1项调研成果和3篇论文获奖,2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
      同时,涟源法院外网和大厅公开栏上将全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诉讼费减缓免等信息进行公开。在对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院里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及时公开。设立电子公告屏、电子触摸屏,及时对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诉讼指南、执行公告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与法制需求同步 深化司法公开内涵
      窗口服务公开。涟源市人民法院在立案接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敞开式服务”,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印制了常用诉状格式样本、诉讼指南、温馨提示等,使当事人参加诉讼有人引导、送交材料有人接收、反映问题有人受理、问询事务有人回答,推行快捷立案保全、诉讼风险提示、电话调解、巡回审判等10多项便民措施,切实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刑事和解公开。2009年,涟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制定了《涟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和解规范化工作细则》,全面落实刑事和解司法理念,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缓解社会矛盾。如2015年共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和解撤诉率达93%,录制的电视专题片《永不辜负人民的信任与期望-—涟源法院刑事和解篇》,向公众较好地传递了司法的温暖。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涟源市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相关法律文书,方便群众监督,仅2015年就上网公示裁判文书6000余份。
      执行信息公开。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推行被执行人信息上网、上电视、上广场宣传屏幕公开制度,每月选出10件未结执行案件,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和法院执行全过程等进行公开。如2015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00例,利用舆论促使其履行义务,推动一些重大案件的执行。
      与司法监督同步 保障司法公开质量
      2014年6月24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涟源八中的60余名学生应邀走进法院,通过庭审观摩、实地参观、听取讲解等方式,零距离接触司法,体会“阳光司法”。这正是涟源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监督的缩影。
      为了保障司法公开质量,涟源市人民法院细化内部监督。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通过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形成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导向、以质效考评为支撑的现代审判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彻底改变了以往单纯进行事后监管的审判管理模式,使审判管理不断科学化和精细化。2008年以来,涟源市人民法院多次被评为省、市司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2010年,《人民法院报》对该院的精细化管理进行了专题报道,2013年《人民法院报》对该院的阳光执行进行了专题报道。
      强化法律监督。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涟源市人民法院审判的特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和执行,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司法行为。如2015年,共开展阳光司法活动36件次,邀请代表和委员座谈、走访、征求意见19场次,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200余名参加旁听。
      拓宽社会监督。长期以来,涟源市人民法院共聘请101名执法监督员,3名特邀监察员,共同参与司法监督。大力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如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5.17%,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此外,该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网上举报邮箱、“五个严禁”监督联系卡和“廉政监督卡”等,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首昨天,涟源市人民法院创建了较为规范化的司法公开载体,做到诉讼服务清晰、审务公开透明,以司法公开促公正保廉洁,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探索出了具有基层法院特色的经验;展望明天,涟源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努力按照“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涟源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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