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7时长沙市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03.07.2017  16:52

  7月2日下午,鉴于目前雨水情况和汛情,根据《长沙市防汛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发布紧急通知,决定自2017年7月2日17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特别是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下游区县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因防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根据《长沙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当出现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将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39.18米);市气象局预报,强降水影响我市,导致全市日降水量普遍超过200毫米;多座中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大坝堤防出现重大险情,严重威胁下游县级以上(含县级)城镇等公共安全;某座大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等公共安全等情况之一时,即进入Ⅰ级应急响应。

  “全市防汛应急响应共分四级,其中I级响应是最高级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防汛应急响应从II级提升到I级说明目前全市的防汛工作进入了最严峻阶段。对于全市各级各部门而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就意味着防汛成为当前第一要务,保障全市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市直重点防汛成员单位都要派出值班人员在市防指待命,方便及时协调联动和指挥调度。市应急委将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必要时还将启动异地会商,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7月3日凌晨1时,湘江长沙站水位达到39.50米,超过1998年历史最高水位0.3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