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闹婚” 我们的婚礼“辛追”般安静美丽

25.04.2016  11:26

  



  “辛追”和“利苍”的婚礼重现。本版照片均为晓敏提供



  “辛追”和“利苍”婚礼上的合卺礼。

  星辰在线4月24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范亚湘)“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正是结婚的好时光。上周,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2016湖南(长沙)国际收藏产业博览会”期间,一场“婚礼”格外引人瞩目,身着汉服的16岁美少女“辛追”与英俊潇洒的“利苍”顺利完婚。这对“新人”身着汉服,行告祖礼、沃盥礼、夫妻结发礼、执手宣誓礼等,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结发同心,生死不离”。

  长沙人的婚礼习俗有一个演变过程。到了民国中期,崇尚自由恋爱的长沙男女婚礼简单多了。不过,现在也有不少年轻人举办像如辛追利苍那样的汉式婚礼,只是程序要简化一些

  1 如“辛追”婚礼场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长沙还可见到

  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辛追夫人“出土”以来,就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辛追”与“利苍”的这场婚礼也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甚至有人不断地在微信上感叹:“哇,原来汉朝时的婚礼让人如此惊艳!

  俗话说,礼多人不怪。不过,现代人可能把这句俗语理解成为送礼品送得多就不会怪罪了,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同样,也不打送礼人。但这里的礼却是礼仪,这句俗语出自清朝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书里:“横竖‘礼多人不怪’,多作两个揖算得什么!

  中国是“礼仪之邦”。少女“辛追”与“利苍”的这场婚礼虽然说不上华丽,但确实如另一句俗语“孔夫子游列国——尽是礼”所说,就是礼多。

  2100多年前,汉朝有钱人家的婚礼就是“”多,即:撒帐礼、送贽礼、醮子礼、拜堂礼、同牢礼、合卺礼、结发礼等。

  一位渴望举办像“辛追”“利苍”式婚礼的长沙女孩在微信里说:“当新郎新娘穿上一身汉服的时候,就自然会想到:有华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乃称下。” 通过观看“辛追”和“利苍”的婚礼就会发现,汉朝的婚礼虽然“”多,但却简朴干净,没有后世繁缛的挑盖头闹洞房这类杂耍般的“仪式”,更没有将女性内衣外穿“”新郎和将公公挂着“烧火佬”的牌子四处游街的场景,更不会出现像柳岩当伴娘参加包贝尔、包文婧婚礼时,差点遭众男星扔下泳池的场面。

  “辛追”和“利苍”整个婚礼仪式宁静安详,给人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试想,当黄昏降临时,一个安静优美的婚礼仪式,不正代表着一种纯正的文明吗?其实,汉朝婚礼礼仪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初期甚至现在的长沙还可以见到,只是没有像“辛追”和“利苍”的婚礼那样正规。

  2 辛追婚礼与她的身份一样,目前还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谜

  看完“辛追”和“利苍”的婚礼仪式后,不少长沙人问:那个时候,辛追和利苍就是按这样的程式举办的婚礼吗?这个恐怕无人能够回答得了。

  辛追究竟是谁?前两年,有一部电视连续剧里说辛追与韩信、刘邦存在三角恋关系,且汉文帝刘恒是辛追所生。当然,这仅仅是一种“穿越”。史料中对汉朝初年跟刘邦有关系的女子都有记载,并且对汉文帝生母薄太后的记载比较详细,丝毫看不到辛追的影子。

  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趁项羽不备,楚军饥疲,突然对楚军发动战略追击。约韩信从齐地(今山东),彭越从梁地(今河南东北部)南下合围项羽。也就在这一年,刘邦的妃子薄姬生下了刘恒。其时,更爱江山的刘邦正需要韩信来打败项羽,断不可去追韩信“宠信”的女人辛追。显而易见,电视连续剧说刘邦在韩信死后与辛追生下汉文帝刘恒一说无不荒诞至极。

  有一种说法是:辛追是长沙国临湘侯辛夷之女,后嫁与长沙国丞相轪侯利苍。根据史书合理推测,约在汉高祖九至十年,湖北人利苍携带妻子辛追和刚满周岁的儿子利豨来到长沙国任职。不久,正遇上长沙王吴芮的女媳、邻国淮南王英布叛变。利苍劝说第二代长沙王吴臣诱杀了姐夫英布。长沙王吴臣之子吴浅和长沙丞相利苍即因此均被封侯。这之后,利苍即成为第一代轪侯,一直在长沙辅佐吴氏长沙王。高后三年(公元前185年),利苍去世,此时,其妻辛追未满30岁。

  子承父业,利豨成为第二代轪侯。利豨大约死于汉文帝12年(公元前168年),死时年仅30岁左右。三年后,即汉文帝15年,50来岁的辛追去世。根据这一说法,辛追大约在长沙生活了30余年。

  不过,当记者向湖南省博物馆研究马王堆汉墓的专家求证辛追的身份时,却得到了一个“答非所问”的回复:考古研究是一个谨慎、漫长的过程。历史上一点儿关于辛追的记载都没有,目前马王堆仍存在很多谜团,有待破解,而所有关于马王堆的研究,都必须采取严谨、科学的态度。

  看来,辛追还是一个谜。至于她是否是在16岁与利苍完婚?或者说,他们的婚礼是否像上周举办的“婚礼”那样,也只能和她的身份一样:目前还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谜。

  3 明清时期乃至民国早期,长沙人的婚礼颇为讲“

  辛追的身份和她的真实婚礼之谜就留给历史学家去研究吧。不过,史籍记载,明清时期乃至民国早期,长沙人的婚礼颇为讲“”。西周时期周公制礼时,制定了婚姻成立的条件,即所谓“六礼”,为婚姻成立的6项内容或6个程序。

  明清时期,长沙人的婚礼都必须完成这6道程序:一为“纳彩”,即男方向女方送彩礼求婚;二为“问名”,即男方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然后到宗庙里占卜吉凶,结果为吉的才能进行下一步,凶的则到此为止;三为“纳吉”,也叫“合婚”,又称“文定”,即请阴阳先生推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看相克与否,如占卜推算得到吉兆后便定下婚姻;四为“纳征”,“”有“”之意,又称“纳币”,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数目取双忌单,寓示好事成双;五为“请期”,即请女方确定结婚日期,俗称“送日子”,旧时由阴阳先生推算良辰吉日;六为“亲迎”,婚礼之日,男方必须亲自去女方迎接,然后男方先回,在门外迎候。

  在每一个程序中,男方都要送去一只大雁,因雁为候鸟,俗谓其守时诚信,忠贞不贰。原来为公卿送羊羔,大夫送大雁,士送雉(野鸡),后来都统一为大雁,均取其象征意义。这种婚俗礼仪是建立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基础之上。

  由于“六礼”的婚姻程序非常繁杂,一般百姓均无时间及财力承担,哪怕在旧时,也只有官员贵族才严格遵守。但民间也以此为参照,将一些程序合并简化,演绎成俗。清代长沙,还有同姓不婚的风俗,以避免近亲成婚。

  到了民国时期,长沙人的婚俗仍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先是“过草庚”,而后正式“过红庚”,即交换男女庚帖,谓之“文定”,实际上是一份买卖婚姻的文书。庚帖一红一绿,男用红色,女用绿色,均由男家准备,并在两份庚书上填好男方的生庚八字,用红绸子包好,放在礼盒内,和订婚礼物一起由媒人送到女家去。女家在两份庚书上补填上女方的生庚八字,留下红庚帖,另换一块红绸子把绿庚帖包好放在礼盒里,同礼物一起由媒人带回男家去,置于堂屋神龛上的香炉或罄下,叫“压庚”。如七日内家中没有发现不吉利的事,就认为女方没有“刑克”,再请算命先生推算男女双方的生庚,叫“合八字”。如没有“相冲相克”,则择定吉日通知女方举行订婚仪式,叫“回双庚”。男方要备首饰、衣服、鱼、肉,由媒人送交女方,女方回赠衣服、鞋帽等物,叫“下定”,即订婚。

  结婚前男家择定喜日,备礼通知女家,叫做“送日子”即送新娘的首饰衣料等。女家开具礼单,共有“窝脯”多少份,其中三牲者(鸡、鱼、肉)多少份,两牲者(鸡、肉)多少份,一牲者(肉)多少份,各送与准。男家迎亲,得按礼单准备“窝脯”,一律用抬杆抬着,敲锣打鼓地送到女方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