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已将问题粽子赶下架 吃粽子,别贪甜!

07.06.2016  01:47

   星辰在线6月6日讯(长沙晚报 记者 周辉霞) 端午佳节将至,粽子消费的高峰期将临。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6批次粽子抽检不合格,其中一批次样品来自高桥大市场。记者了解到,雨花区食药监局今日即时进行处置,责令经销商下架问题批次食品,并将持续关注问题批次产品的复检结果。此外,该区近期也组织抽检了31批次粽子,结果显示均为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粽子30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湖南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伟隆基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溪江乡竹叶香食品厂生产的五谷杂粮粽,糖精钠检出值为0.058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企业可能为了增加粽子的甜味,而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国家局抽检的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的蜜枣粽和五谷杂粮粽被检测出了含有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等甜味剂物质。这两种甜味剂虽是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但主要用于蜜饯等食品中,不能用于粽子中。

  伟隆基业食品商行销售的这款不合格粽子,为浏阳市溪江乡竹叶香食品厂生产的五谷杂粮粽,问题批次的规格为200克(100克x2只)/包,商标为湘夫子,生产日期为2016/5/11。高桥食监所负责人介绍,今日已要求销售商进行下架处理。根据相关规定,经销商或者厂家可以申请复检。如果复检结果还是不合格,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而购买了该批次粽子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退货处理。

  针对部分粽子抽查不合格的情况,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吃粽子,别贪甜,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