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门口盯梢取款人 跟踪尾随盗走现金

09.02.2015  19:02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安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盗窃罪,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4年8月24日8时许,被告人胡某驾驶摩托车从茶陵县洣江乡出发窜至安仁县城伺机盗窃。当日11时许,胡某在安仁县农业银行路段转悠时,看到被害人阳某从农业银行取款出来,将现金放到女式摩托车的坐垫箱内后,便驾驶摩托车尾随阳某至其家门口,当看到阳某下车离开后,胡某就停下摩托车,走到阳某的女式摩托车旁,用力掰开女式摩托车的坐垫皮,将坐垫箱内用报纸包裹的人民币70000元现金盗走,然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案发后,胡某已将人民币70000元赃款退还给阳某,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人民币7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胡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安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