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驾考新规4月实施 暂不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22.03.2016  12:46
  公安部139号令4月1日实施后,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有哪些新变化?3月21日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就市民广泛关注的驾考直考、自主约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考试、单眼视障人员和上肢残疾人考领驾驶证等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热点1:长沙有望年底实现网上自主约考

  交警部门推广运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方便考生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约考,这一平台已在全国28个城市上线应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业务指导岗负责民警邓韬说:“长沙有望在2016年底前实现上线应用。

  “新规实施后,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学员学车拿证将更加便捷。”邓韬介绍,取消了前一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后一科目考试的规定。“也就是说,明确规定科目一合格后,既可以约考科目二,也可以约考科目三路考。”据了解,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但目前长沙还没有最终确定。此外,还明确规定科目三理论考试应当是最后考的科目,其他所有科目合格才可以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

  热点2: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

  考生还可以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同时,还取消核定驾校考试名额的规定。对此,交警部门解释,长沙之前对驾校核定考试名额,是根据交通部门核定的驾校规模、教练及车辆数量等指标来衡量驾校培训能力与招生学员的比例来核定参考人数。随着考场硬件建设及考试自动化的推进,长沙交警考试能力全面提升,目前已全面放开驾考,学员只要约考成功就能参加考试。

  设立学习驾驶证明,替代了技能准考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还取消了在居住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热点3:

  七种情形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重新申领驾驶证能直接考试吗?邓韬解释:“这次改革一个重大的变化是更加人性化,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139号令新增直接申请考试的七种情形有:(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证注销后重新直接申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热点4:

  长沙暂时不能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天津等16个城市将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同时,明确规定非试点城市不得擅自开展自学直考工作。

  长沙虽然不在试点城市之列,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列出了驾考改革时间表。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届时,市民学车考试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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