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药价下降15%检查费降低10%

06.01.2016  10:31

  看病费用升降几何

  ——长沙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见闻

  湖南日报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邓桂林

  1月1日起,长沙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首批20家部省市属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老百姓看病负担是否减轻?医改新政对医院、医生、患者的影响如何?1月4日,湖南日报记者跟随长沙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周敏进行了走访调研。

   药价下降约15%,检查费降低约10%

  1月4日上午,记者走访了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看到门诊大厅、病房、各检查科室都悬挂着政策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示“零差价”药品价格。

  在长沙市中心医院药房前,长沙天心区66岁的周爱莲刚拿完药,就向记者算起了账:“因为患高血压和冠心病,我每个月要服用2盒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和4盒厄贝沙坦片。以前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40.2元/盒,厄贝沙坦片18.3元/盒,每月开药得花153.6元;现在分别是33.59元/盒和14.55元/盒,每月药费125.38元,节约28.22元。”

  以前按照国家的规定,公立医院可对药品进价进行约15%的加成销售。医改后,药品采购价由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院销售执行“原价进、原价出”原则,没有任何利润,药价下降约15%。

  记者看到,除了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利润销售,各大医院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用也降低约10%,如PET-CT局部检查由3800元降低至3100元,全身检查由6840元降低到5500元,三维CT由700元降低到400元。

  长沙市第四医院数据显示,仅1月1日至3日,药品让利给患者16.51万元,CT、核磁共振等检查让利给患者1.22万元,3天合计让利17.73万元。

   手术费、诊查费上调,提升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医院让利,患者受益;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也得到了体现。”省肿瘤医院乳腺内科主任医师欧阳取长说出了心声。改革之前,他的门诊挂号费是8元/次,是10年前的物价定价。

  据悉,为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格、技术价格和风险价格,此次改革提高部分临床系统诊疗、手术治疗价格,并扶持中医、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例如,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5元,副主任医师为15元,主任医师为22元,手术费用上调30%。不过,长沙市市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调价部分不向患者收取,由财政适当补助。

  据悉, 对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的问题,我省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意见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80%,政府补助弥补10%、医院自身消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