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沙县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

17.10.2014  02:02

  近年来,长沙县市容市貌越来越美,公共设施越来越齐全,人民安居乐业。图为市民们在星沙文化广场晨练。资料图片

  红网长沙县站10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熊文 实习生 梁锦)10月13日,中央文明办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国家新型城镇化为契机,大力推动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记者了解到,长沙县被确定为2014年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从全国2000多个县(市)中脱颖而出,将实现文明县城向县级文明城市的跨越。全国154个县(市)入围,全省仅6个。长沙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提出,县(市)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头雁,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主战场,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会议强调,各地要做好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大力推进,形成结构均衡合理的创建格局。要落实县(市)主体责任,狠抓基层基础,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每年要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社会影响大、普惠性高、群众需求强烈的项目作为着力点,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使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市容市貌越来越美,公共设施越来越齐全,人文环境越来越友善……近年来,长沙县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教育,以文明县城创建促社会全面发展,把市民素质建设作为工作要务,开展了全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发布活动,大力深化城市管理,解决市民出行细枝末节问题;开创志愿服务星级评定,一批民间志愿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全县先后有8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在全省率先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乡镇全覆盖,未成人工作不断加强;2009年开始的人民满意县建设,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城乡治理范畴共创共建共享,长沙县2010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城)”,并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终身荣誉。文明县城创建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树立了长沙县良好的对外形象。

  下一步,长沙县各级各部门将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上再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风尚,走在全国县域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