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孕产妇安全

04.05.2015  19:33

近年来,长沙市通过采取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管理、提升技术、完善制度等措施,切实保障孕产妇安全,孕产妇死亡率呈稳步下降趋势,由2011年的23.01/10万下降到2014年的9.29/10万,提前实现“两纲”目标,达到国内沿海城市的水平。

一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经费下拨直接挂钩。为及时掌握全市孕产妇管理情况,从2014年5月起,长沙市通过市级信息平台系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抽查考核,将抽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区县(市)每月定期下到乡镇或社区,对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专项督导,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电话核实等方式,督促指导完成各项工作。通过各项有效措施,全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住院分娩率稳步提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二是加大高危管理力度,开展妊娠风险预警工作。2013年8月起,长沙市率先推行《妊娠风险预警分类管理》,是湖南省妇女保健工作中的创新项目。在原有高危妊娠管理的基础上,将妊娠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全市实施,准确掌握“不宜妊娠”和“不宜继续妊娠”育龄妇女情况,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有效干预,将孕产妇死亡关口前移。动态掌握孕产妇高危预警信息,对橙红色预警及高危≥20分的高风险孕产妇进行面对面指导,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村的多层次、多学科管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按照流动孕产妇享有同等保健服务的宗旨,建立了以社区为依托,多部门协作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机制,将流动孕产妇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人群。落实异地托管制度,实行专人管理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加强托管机构与被托管的孕产妇联系,监管至产后42天系统管理结案,及时与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流入孕产妇信息。如宁乡县自制流动孕产妇管理表格,对流入、流出孕产妇逐项登记,了解流动高危孕产妇身体状况,及时调整流动孕产妇管理项目。雨花区与福建泉州建立了《泉州市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通报平台》,在长沙地区的泉州11个市、区、县流动孕产妇女查环查孕信息均可以通过本平台通报原籍。

四是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加强产科质量控制,提高助产技术准入标准。近几年,进一步规范助产人员规范化岗位培训,多渠道宣传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剖宫产手术实行严格准入制,对剖宫产率居高不下或不降反升、在各类机构剖宫产率排名前列的医疗保健机构,市卫生局采取重点约谈机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以暂停助产技术,通过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剖宫产率逐步降低。加强助产技术准入管理,逐步停止年活产数小于300例(城区小于400例)的助产机构助产技术服务。加强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定期开展产科质量专项整治。

五是落实危重孕产妇评审和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区、县(市)每季度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市级每半年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通过评审分析死亡原因及可避免死亡因素。通过危重孕产妇的评审,总结抢救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提高孕产妇急救能力。疏通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完善市、县、乡三级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及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加强院前孕产妇急救能力,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农村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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