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出台全国首部政府规章

19.11.2014  08:45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19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吴畅  谭琪正) 昨日,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10家单位的10个项目从24个入围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该奖项。我市申报的项目在获奖项目中排名第一。“中国法治政府奖”每两年颁奖一次。

  建立政府法制工作“长沙标杆”

  据了解,我市的获奖项目名称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沙市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当日,颁奖词这样写道:“形枉而影曲,形直而影正。只有以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制度划经纬,才有可能保障政府法制工作的‘影正而不曲’。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向我们展示了法制工作的创新蓝本。”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2012年11月25日,市政府颁布了《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共十章七十二条,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保障的政府法制工作“长沙标杆”正式建立。

  《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在具体内容的设计上,创设了政府法制工作责任、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政府法制工作评议、依法行政考核等“五大机制”,规范了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指导与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政府合同审查管理等“五项工作”,强化了文化、队伍、经费、智力等“四个保障”。

  该奖项由专家和公众评选产生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如下: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北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西安市莲湖区政府,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政府,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组织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被称之为“民间对政府的奖项”。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吴畅 谭琪正)
(编辑:黄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