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脑卒中等单病种可享医保新政 自付只需5%—15%

20.03.2015  11:03

湖南省财贸医院康复中心医生正在帮助患者进行康复治疗。

华声在线3月20日讯(记者 熊阳浩)3月19日上午,在湖南省财贸医院康复中心,即将出院的李月芝老人脸上露出了微笑。李月芝老人是该院首批医保新政的受惠者,根据长沙医保新政策,总额12600元的住院治疗费,她只需自己支付630元,其余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补助80岁以上老人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的50%)。

为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去年12月26日,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下发长医险【2014】61号文件《关于开展脑卒中等五个病种两级康复治疗住院医疗费用单病种包干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将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本院及南院)设为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等五个病种急性期后首次康复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医院,将湖南省财贸医院、长沙三真康复医院设为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等五个病种急性期后首次康复治疗后的第二次康复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医院。

据数据显示,长沙市脑卒中发病率在168/10万以上,每年有10000人以上不幸中风,其中90%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成为当今第一的致残疾病,在给患者带来极大痛苦的同时,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表明,通过接受早期、系统、规范和康复干预,67%的中风患者可重获生活自理能力。该文件的出台,有望每年为社会减少上万名因病致残患者。

老百姓究竟会因这份文件得到哪些实惠呢?湖南省财贸医院全必春副院长告诉记者,凡长沙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第一诊断为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颅脑损伤、脑肿瘤术后、脊柱(脊髓)损伤、人工髋/膝关节置换术后五个病种之一,在综合性医院经急性期治疗,病情稳定后3个月内,可在湘雅博爱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本院及南院)其中任意一家医院进行首次康复治疗(即一级康复治疗)。患者完成首次康复达到出院标准后,可转入湖南省财贸医院或长沙三真康复医院进行第二次康复治疗(即二级康复治疗)。据悉,该文件试行一年,试行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长沙市医保局将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再行调整。

全院长强调,由于需考虑上述五个病种康复治疗的黄金时期,加上康复周期较长,所以患者必须在首次发病并接受了急性治疗的三个月之内前往文件规定的五家试点医院之一进行一级康复治疗,超过三个月即失去单病种包干结算治疗资格。同时,接受一级康复治疗时间不得少于25天,且一级康复治疗必须在文件规定的五家试点医院之一进行,才能转入湖南财贸医院或长沙三真康复医院,继续享受不少于30天的完整康复医疗服务。

在治疗费用方面,参保人员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的,不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政策自负费用(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规定的自负费用除外),具体缴费比例及金额如下:

(注:80岁以上老人按单病种住院治疗费用中,自负部分还可另外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