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70多平方公里

03.03.2015  18:0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四周年。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获悉,2008年以来,长沙争取国家投资项目24项,总投资6047.7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71.85平方公里。

  “长沙属于南方红壤区(南方山地丘陵区)—湘中低山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范围内,属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市水土保持站站长谢卫林介绍,根据湖南省2002年水土流失调查结果,长沙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322.9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1.19%。至2014年,依据全国水利普查及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前期调查资料显示,自然状态下长沙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066.3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9.02%。“但由于长沙开发建设力度很大,调查估算年度开发建设施工动土面积达40平方公里以上。”谢卫林说,因此,目前长沙可能发生水土流失面积应为1100多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接近10%。

  近年来,长沙开展了一系列水土保持专项工作,通过努力,减少自然水土流失面积250多平方公里,开发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逐步得以控制。“其中,2013年和2014年对在建项目主动开展专项检查546项,依法查处118项,实施水土流失监测162项。开发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等得到一定控制。”谢卫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