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区矫正工作获全国推介 百名浪子成功就业
12部门联动强化社区矫正
墙上挂着规章制度,部门工作职责一目了然;打开电脑,所有矫正对象的行踪一清二楚……日前,记者来到天心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见到了一个“别样”的社区矫正中心。据介绍,目前,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市共建立区县(市)级社区矫正中心7个(市司法局和开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经费由2009年的人均每年不足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500元,基础保障不断强化。
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全市成立了由市中院、市检察院等12个部门任成员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2个部门联动,协作意识不断强化。全市各级法院全面建立了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对拟施行社区矫正的罪犯委托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目前已办理5189例,法院采信率达到90%;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有效促进了各级政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各级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人员底数定期比对制度,协助开展训诫、追查工作,有效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市法、检、公、司四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合力。更为可贵的是,各级民政、人社等部门积极落实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18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低保,推荐110余人就业或自主创业,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62名矫正对象重新被收监
手机频繁“失联”,不去社区“报道”,矫正期间被四次警告仍不知悔改……经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沙“伢子”宁明智日前不得不再次被收监,宁明智案也成了全省首例经法院公开审理的矫正变收监案。
“法律有人性化的一面,也有威严的一面。此案告知缓刑、假释对象,社区矫正并非儿戏;也让社会公众再次知道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龙显雄的一番话令人印象深刻。
正像龙显雄所说,我市的社区矫正执法日益到位和规范,通过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我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长沙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都严格落实了定期报到、请销假、迁居、会客、禁止令等监管制度。此外,长沙还借助科技手段不断完善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报到情况实施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对严管级、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手机移动式定位监管,实现动静结合立体监控。
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目前全市累计对5名有立功表现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提请了减刑奖励,有62名不服监管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撤销原判刑罚收监执行,有力彰显了国家法律的威严。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分类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社区服务、警示教育等转化措施,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教育转化率达到96%以上。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