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猎狐2015”又一嫌犯被抓 涉嫌诈骗3500余万

28.05.2015  21:10

5月27日,长沙火车南站,涉嫌合同诈骗的嫌疑人刘伟华被办案民警押出站。图/潇湘晨报记者张迪

  红网长沙5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向帅 实习生 谭皓洁 王珊)5月27日下午2点43分,由深圳北上的G1010次列车,停靠在长沙火车南站6站台。1分钟后,沅江男子刘伟华被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下简称经侦支队)办案民警押出站。2006-2007年间,刘伟华以虚构土地开发项目,涉嫌合同诈骗长沙某拍卖公司3500余万元。2009年底,取保候审的刘伟华开始了5年多的逃亡生活。

  刘伟华今年已61岁,头戴黑色鸭舌帽,身着黑白条纹衬衣,黑色西裤皱皱巴巴,脚上的黑色皮鞋擦得锃亮。面对媒体镜头,他将头压得很低。

  经侦支队一大队队长赵明说,刘伟华原是湖南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银公司)、长沙升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07年7月,其因涉嫌合同诈骗3500余万元,被长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后为逃避侦查打击,刘伟华化名‘刘亚夫’潜逃至香港、澳门等地,后又化名‘赖运良’潜逃至深圳。”赵明说,刘伟华潜逃后,警方一直没有放弃缉捕工作,公安部部署“猎狐2015”专项行动以来,长沙市公安局“猎狐办”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刘伟华可能化名隐藏在深圳。

  获此重要信息后,经侦支队多次前往深圳缉捕。5月21日,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志国带领赵明等7名办案人员再次赴深圳开展摸排和抓捕,并于5月26日下午3点,在深圳罗湖区某宾馆茶室将刘伟华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赵明介绍,这是长沙“猎狐2015”行动抓获的第三名嫌犯,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追缉涉外逃犯的工作,并警告外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

   2500余万投资失败,1000余万挥霍一空

  “他(刘伟华)以虚构一个土地项目为诱饵,并以湘银公司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谭军曾是该案主办民警。他介绍,2007年7月,长沙市公安局接到长沙市某拍卖公司报案,事实上,刘伟华并没有取得该块土地的用地手续。实施诈骗成功后,刘伟华拿出2500余万投资,以失败告终,另外1000余万也被他挥霍一空。

  刘伟华因涉嫌合同诈骗3500余万元被立案侦查。2008年5月,刘伟华被刑拘。1个月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谭军说,2009年4月,公安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并提出起诉。2009年年底,在检察院审核案件过程中,刘伟华弃保潜逃。

   [抓捕现场]

   被抓时“赖运良”正在茶室谈生意

  “案发前,他(刘伟华)和第二任妻子也离婚了。”赵明说,案发后刘伟华四处躲藏,办案人员曾多次前往其户口所在地沅江市“做工作”。因父母过世,一儿一女跟随两任前妻生活,办案人员只能通过做刘伟华弟弟的工作,劝其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赵明说,今年3月,公安机关收到刘伟华可能藏匿在深圳的信息。通过对其亲友活动轨迹的调查,1个月后锁定刘伟华在深圳活动的范围。

  “通过侦查手段,获悉他(刘伟华)和朋友约在茶室见面。”赵明说,5月26日下午3点,深圳罗湖区东门派出所安排一名社区民警协助,经侦大队7名民警身着便衣来到某宾馆13楼茶室。

  为不打草惊蛇,缉捕人员在旁坐下佯装顾客观察。“只有70%的把握。”赵明解释,通过声音确认该男子确系益阳人,但因缉捕人员均没有见过刘伟华本人,仅凭多年前的照片,难以准确辨识其真实身份。

  办案人员当即制定一份“保守缉捕方案”:由社区民警和1名办案民警上前盘查,男子掏出一张身份证,上面名字显示为“赖运良”。通过反复盘问其老家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刘伟华露出了紧张神色。此时,赵明冲上前说,“刘总,好久不见”,刘伟华本能地应答,露出马脚。随后,通过案件主办民警谭军确认,证实“赖运良”就是刘伟华。

  “随身携带的名片显示,‘赖运良’是一名生意人。”赵明说,被抓时刘伟华仍和朋友在茶室谈生意,“他没有具体的公司业务,只是和别人谈合作生意。

   回访

  潇湘晨报记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查询“湘银公司”,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为1993年10月,法人代表是刘伟华,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自建房产销售、租赁。27日下午,记者来到湘银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住所:湖南新闻大厦13楼,整层楼并没有发现该公司的办公场所。谭军说,“2006-2007年间,湘银公司已是空壳公司,根本没有办公服务场所了。因被诈骗金额巨大,这家拍卖公司随后也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