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长沙本地户口也可登记失业 连续居住半年可申领

15.08.2015  13:43

  本报8月14日讯 今后,长沙就业失业登记将突破户籍限制。8月13日,长沙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或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常住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据了解,长沙就业失业登记公示日期将由原来的7天缩短至5天。这预示着,今后在长沙,市民申办就业失业登记将更快捷。市民申办就业失业登记可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时,《通知》还指出,《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优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长沙市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将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都是一年一审。年审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目前,长沙市累计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5万多本。

  《通知》指出,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并由常住地社区予以核实。其中,常住证明材料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在常住地社区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6个月以上);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开具的六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等。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王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