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政:10月15日起住房转让收费标准降低

14.10.2015  11:16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13日讯 “终于拿到等了3年的房产证,可以睡个踏实觉了。”日前,在丽都桃源小区房产证发放仪式上,年过8旬的曾老很激动。2014年年底长沙启动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已有35000多户居民的房产证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今年房产办证“处遗”工作已完成年度计划的75.8%。

由市住建委牵头的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处遗办”)力争三年内解决长沙房产办证遗留问题。

【调查】

9万余户超期未获房产证

经过数个月的调查摸底,截至目前全市超期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有425个,涉及9万余户居民家庭。”市处遗办科长萧靖羲表示,在所调查项目中,涉及户数最多的达2000余户,时间最长达24年。

究其原因,萧靖羲表示,超期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中,房屋产权均属于商品房、安置房和自管(自建)房。其中商品房超半数,达227个项目,涉及71621户。所涉及项目多数因为开发建设单位资金短缺,未缴齐相关手续、税费、手续审批不齐全,责任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等状况导致房屋产权证未能在期限内办理。

【进展】

已解决56个项目办证顽疾

据悉,自今年3月市处遗办成立开展工作以来,已经有56个项目的35495户家庭的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

为此,市处遗办创新制定“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的原则,采取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相分离措施,依据实际情况对问题开发商进行司法、行政限制,以便尽早为市民办理房产证。除了“三先三后”,市处遗办还出台了“三应三尽”(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应追尽追)的税费追缴措施,最大限度防范“搭车办证”及道德风险等问题。

房产连线

长沙首套住房契税优惠非“新政

长沙楼市又出新政了,契税可减半”、“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只要交1%的契税”……10月12日,一篇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发布的《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引发广泛关注,长沙出台房屋契税新政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

记者从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长沙一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9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购房契税征收政策,本次发布的《通知》并非“新政”,而是为了加强对家庭唯一住房界定,严格执行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规定,长沙现行的住宅契税标准如下:90平方米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征收契税1%;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征收契税2%;非家庭唯一住房或144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税4%。

明日起住房转让收费标准降低

10月1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住房与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标准,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见习记者 桂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