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实现四级平台全覆盖

29.01.2016  10:04

  2016年1月14日,在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几位市民正在办理业务。 长沙市法律援助处供图

  制图/王斌

  星辰在线1月29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黎欣刚)长沙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目前9个区县(市)中,浏阳市、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开福区、芙蓉区六区(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到2020年,全市将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整合业务 便民利民

  打造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温馨之家”

  2016年1月8日上午,浏阳市文家市镇农民工许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好公仆”的锦旗送到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许某说,通过法律援助,他和其他27名同事三个月就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

  据了解,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5年6月建成,是长沙市首个建成并运营的区县(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总面积约600平方米,建立8个服务窗口,设置6个功能平台,可以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据了解,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半年时间接待群众1.7万人次,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欢迎和称赞。

  同样起步较早的还有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是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33个试点单位之一。2015年以来,雨花区司法局以为群众提供便捷性、均等性、普惠性的法律服务为目标,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温馨之家”。

  为便民、利民、惠民,雨花区司法局前移服务阵地,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雨花区政府西门,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居民服务的“门户之家”。截至2015年底,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解答现场法律咨询 678起,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0件,受到群众好评。

  积极推进 成效明显

  全市6区(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近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各个分线领域的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面对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2015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服务网格为基础,以法律援助机构为平台,整合其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使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在原有法律援助机构平台基础上,科学配置各类资源,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捷服务。

  “充分发挥省会优势,着力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长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长沙市将9个区县(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统筹推进。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区(县)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工作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支持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支持长沙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长沙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2015年司法行政“一号工程”来抓。各区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牵头部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群策群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浏阳市、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开福区、芙蓉区六区(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初成效。

   着眼需求 全面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

  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就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为健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长沙市司法局认真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为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按照意见及有关规划,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实行“三步走”战略。

  2015年12月前是积极探索阶段。这一阶段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托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区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县(市)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系点;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平台场所、设施、人员、职能等配置;市、区县(市)组建“法润长沙”志愿者队伍。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是全面推进阶段。在此期间,80%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成工作站、联系点并投入使用;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应用,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司法行政大数据分析基础运用;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质量评价及失信惩戒机制;组织“法润长沙”志愿者队伍配合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实现全覆盖,平台运行更加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面建成,业务系统高效运行,司法行政大数据分析更加深入、准确;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润长沙”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