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扩大禁燃区域 禁止使用和新建燃煤设施

05.11.2014  09:55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周可)今天,长沙市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正式发布,长沙市环保局组织专项检查,整治禁燃区内的燃煤等小锅炉。

  在雨花区的一个豆制品生产加工家庭作坊内,记者看到,大量堆放的废弃建材都成为了该作坊的燃烧燃料。“这个肯定是不合环保要求的,我们将把区内的所有豆制品生产作坊都集中到一个食品加工基地生产,统一烧天然气,统一废水处理,统一监管。”雨花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介绍说。

  根据通告,长沙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原划定范围——主城区三环线以内,扩大到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和望城区的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及长沙县的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榔梨街道、暮云街道、南托街道、长龙街道、安沙镇。

  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和煤质燃料以及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和新建燃煤设施,违者将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湖南日报)




(稿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周可)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