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09.08.2017  06:03

8月2日,长沙市环委会下发了《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春雷行动”突出环境问题的再次交办函》(以下简称《交办函》),明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办理标准,要求一般案件在8月中旬全部销号,重点案件在9月底前销号。

7月31日,在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情况反馈会结束后,长沙立即召开会议,迅速部署落实,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8月2日,长沙市环委会立即下发了《交办函》。根据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春雷行动”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长沙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主动到问题一线、现场进行督导、督查;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深层次上解决水、大气、土壤和噪声污染等环保问题;对已整改、办结、销号的问题,要组织或联合纪检、监察、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效果;对办理工作应付了事、敷衍塞责或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办理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威胁和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