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 两种方式可报名

15.06.2015  10:27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长沙市纪委获悉,根据中共长沙市纪委常委会议安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20名,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扎实有效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选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纪、刑事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关心关注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人正直,有正义感,能严守工作纪律,法纪观念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等。

  据悉,党风政风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反映党政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遵守《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工作纪律、财政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

  即日起,申请人(一般为长沙常住人口)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签署意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刑事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证明,一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递交。报名截至6月25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正式聘任后,还将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有意报名者可登录长沙廉政网(http://www.cslz.gov.cn)下载报名申请表填写并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或者传真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咨询电话:88667587,88667584,8866722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