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03.11.2021  20:20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通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各1例;重庆市通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江苏省常州市通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河南省郑州市通报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3例。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紧急提醒

  一、10月28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10月22日以来有重庆市旅居史,10月19日以来有江苏省常州市旅居史,10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14天内有其他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有本地病例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或14天内有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旅居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学校)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病例活动轨迹,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 、工作单位(学校)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自高中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入长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自高中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发,跨省乘坐飞机、高铁、火车、长途汽车到达我市第一目的地的人员,将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长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应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防聚集等防护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长沙市疾控中心

  2021年11月3日

  长沙市县两级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一览表

  长沙市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4792176

  芙蓉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17700795321    

  天心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5286911

  岳麓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8940746

  开福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4310097

  雨花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5880843

  长沙县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4015781

  望城区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8075708

  浏阳市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3612510

  宁乡市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0731-818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