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狠抓教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07.12.2016  23:03

  新华网长沙12月6日电(柳佳路 黄军山)教育是引领时代风尚的行业,“四风”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影响着教育的形象,去年长沙市“明星校长”范秋明案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党风廉政建设怎么抓?从哪些方面抓?这是长沙市教育局上任不久的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最先考虑的问题。

        “挺纪在前,大胆执纪”,随着教育投入增多、规模扩大,在教育质量之外,社会各界也将热切的目光投向了教育公平。为解决教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沙市教育局敢于动真碰硬,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2016年1-10月,长沙教育系统共立案73起,党纪政纪处分103人。

        “抓责任制,就是明确了党委要做什么、一把手要做什么、班子成员要做什么、纪委书记要做什么。”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易红玉说。

        一直以来,长沙市教育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从没进行过单独考核,只是在绩效考核中占5%。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在100分中,这5分可有可无。而且党风廉政考核易得罪人,谁也不愿做“恶人”。这种考核体系存在“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导向不明、抓手乏力的问题。

        于是,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从绩效考核中剥离出来,单独考核、单独表彰,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同时制定了《长沙市教育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人员分为6组对直属单位和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交叉检查,逐条对比考核细则,纪委书记进行述职述责。

        通过年初定责、日常督责、出事追责、年底考责这一系列举措,各级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面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案三查”原则。据悉,2015年长沙市教育系统共有3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市直系统13人。

        提高“两个责任”意识后,在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体系的基础上,2016年长沙市教育局列出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份责任清单。同时将“两个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各相关责任处室结合业务工作,各负其责、分项细化、出台子方案,形成了责任人人共担的局面。(完)

网址链接: http://www.hn.xinhuanet.com/2016-12/06/c_1120061884.ht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