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督查

06.12.2014  01:09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督促我市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长沙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各区、县(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共检查区、县(市)管辖的各类医疗机构45家,其中医院5家,门诊部5家,诊所5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5家。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医疗机构如中南大学职工医院、浏阳市集里医院等机构比较重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强化传染病防治管理,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消毒、医疗废物、医疗污水、重点部门设置和管理等方面不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下一阶段,长沙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传染病防治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