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6.02.2016  19:17

为进一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行政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长沙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6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办公大楼五楼中间会议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可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红网、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长沙市委组织部先锋潮网站下载表格;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3.考试。笔试、面试各1场。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取前24名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取前10名作为考察人选。

4.考察。重点对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8名入围人选。

5.体检。统一组织8名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排名等额递补。

6.公示和试用调入。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8名拟选调人选,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将拟选调人选分配到相关处室跟班试用 3个月。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88667257。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