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文方作为特邀嘉宾走进长沙政法频道《政法调解室》
6月16日上午,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文方走进长沙广播电视台政法频道《政法调解室》栏目,以特邀嘉宾身份就近期一个关于儿童家暴的典型案件接受访谈。
据媒体反映,近日,宁乡县发生了一起父亲殴打亲生小孩的家暴案件,导致该名儿童内心恐惧,不敢回家。
文方在访谈中指出,这个案件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儿童家暴案件。2016年3月1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里面涉及到了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处置办法,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儿童不会主动向外界求助,法律规定,其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另一方面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文方强调,针对儿童家暴,各职能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公安机关可以到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儿童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长沙市在每个区县都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救助站,今年还在岳麓区建设了一个隐蔽型的庇护所,都可以提供临时庇护。针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还可以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该案例中,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2016年3月1日,长沙市妇联就代一受害人到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案成为全国第一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全国第一份单独立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刚获评了“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明确禁止未成年人的父亲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文方特别指出,各职能部门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儿童的心理干预和救济。遭受暴力的儿童,心理方面是有创伤的。尤其是遭受过严重暴力的儿童,对于其心理干预尤为显得重要。为此,长沙市妇联专门成立了长沙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安排心理咨询师每天值班,为反映问题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和关怀。针对该案件中的受暴儿童,要及时尽早组织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提早介入,对于儿童的心理进行评估,一方面在干预过程中,避免对于儿童的二次伤害。另一方面,由于心理的调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还需要根据该儿童的实际情况,作出一个详细且长期性的计划和安排。希望通过各部门的介入,将伤害降到最低,真正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