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管:小贩在店门口摆摊 店主也要挨罚

18.08.2015  11:39
  红网长沙8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露菡 实习生 肖丽 彭小芳 通讯员 朱建辉)“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店主对店外他人违规行为有督促义务,如果不制止行为人,责任人就要接受处罚。”8月17日,长沙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全市最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上说。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的执法工作一个重大改变就是之前城管执法一般处罚的是违法责任人,而这一次对于违法行为有制止、劝阻义务的责任人也被纳入了处罚对象中。处罚方式的改变将督促“门前三包”责任人履行自己的责任。目前,整治“门前三包”行动是这一阶段最严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
  
  “店主去劝阻店外的违法小摊贩和其他违法行为,违法人一想这里是你的地盘他要听你的,这比以往我们城管队员花大力气去执法的效果更好。全市最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要深化推进,全市主次干道和重点敏感区域市容市貌要求达到‘四个基本看不见’(早夜市流动摊档基本看不见、店外经营基本看不见、随地乱吐乱扔基本看不见、门前三包违规行为基本看不见)。”长沙市城管局局长邓鹏宇在推进会上说。
  
  如果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据《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