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29.06.2016  12:39

为给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决策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今年我市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该项目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住建委负责具体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提前介入了立法工作,前期进行了扎实的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工作,目前已进入实质审议阶段。

2016年6月24日,胡衡华市长主持召开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思路、起草情况、主要框架、重点内容的汇报,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胡衡华市长指出,长沙作为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制定《条例》确有必要,可减少管线建设的随意性,强化管线建设统筹,避免“马路拉链”现象。

      2016年6月27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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