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四手联弹奏国资国企改革强音
长沙市坚持“管住、管少、管活、管好”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国资国个改革。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重组国企资源、强化攻坚扫尾、完善监管体第,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顶层设计抢先手,确保国资监管规范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注重顶层设计先行,去年即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14-2020)》,明确了国资国企改革的总蓝图。今年把重点转向推进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已经完成了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计划三年内全面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现已初步形成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分类分层管理、负责人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考核薪酬管理、权益变动管理、企业章程管理、法人治理管理等在内的“1+7+X”制度框架,为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和国有企业的规范经营,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战略重组施巧手,撬动国企资源优质化。我市按照“整合重组一批、发展壮大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思路,计划将152家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成为4家功能类企业、2家公共服务类企业、2家竞争类企业和若干过渡保留发展企业,推进“4+2+2+X”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今年6月,通过对“湘江枢纽、公交投、长沙路桥、湖南巴士、新港公司、长沙船舶厂”等交通骨干企业进行整合,完成了我市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示范项目、4家功能类企业之一的长沙交通集团的组建工作,目前已正式挂牌运营。通过重组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交通产业布局。同时,有序推进市国资集团、市国投集团等2家功能类企业组建工作,预计年底挂牌运营。通过组建国资集团,将打造一个融资渠道宽、经营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国资运营平台;通过组建国投集团,将整合国有股权、资金等资产和资源,进一步强化、优化代表政府履行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的功能。
攻坚扫尾出重手,加强遗留问题去存化。我市针对上一轮企业改制攻坚扫尾工作,计划三年内解决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和属地移交工作。对企业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全面梳理后,归纳为六大类问题,采取对症施策的办法,按照“属地管理、整体移交、部门联动、分批实施、政策引导和平衡过渡”的原则,与属地政府签订移交协议,逐项落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目前,上一轮企业改制的“湖药、轴承、济磷、试剂”等企业的破产扫尾工作正在全力攻坚,年内将全部完成。同时,为解决国资集团组建和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资金需求,将以国资集团为平台,设立50亿元规模的国资国企改革基金。
机构建设强抓手,助力国资监管常态化。我市抓住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撤销了原有机械、汽电、轻纺、煤建、化医、内贸、物资等7个行办,成立工业企业改制服务中心、商业企业改制服务中心,集中承接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行业发展规划、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维护国有企业平衡改制。同时,着眼于建立一个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设立国有企业董、监事管理中心,建立一整套外派董事、监事工作机制,推动董、监事会规范运作、高效运作,督促外派董、监事人员专业履职、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