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

07.10.2014  14:01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后,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周一)上午9:00—8月15日(周五)下午5: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周一)上午9:00—8月16日(周六)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8月22日下午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4年8月27日—8月2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9月1日(8:30—12:00,15:00—17:30)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具体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5楼55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9月2日(15:0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4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人才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731-8866555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 0731-82253513

3、相关网站:

长沙人才网  www.cshr.com.cn

4、监督电话: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室:0731-88665553

附: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招聘计划表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31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招聘计划表

雇员

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专  业

年龄

岗位所需条件

笔试内容

中级雇员

财政金融业务岗位

1

金融学专业

35周岁以下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金融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3年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经济预测分析能力。

4、同等情况下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优先。

综合知识

金融学专业知识

备注: 1、35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4年7月30日。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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