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袁观清作人大工作报告

19.01.2016  13:29

(1月19日上午,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受长沙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所作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所作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均由蒋建新 摄)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19日讯(星辰在线驻“两会”报道组) 1月19日上午,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长沙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杭生主持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510名,实到代表 478名,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和胡衡华、徐宏源、虢正贵、袁观清、张迎龙、杨宏、杨顺初、余合泉、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李军、张迎春、夏建平、曹立军、刘湘溶、王忠斌、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赵建强、黄佳惠、芮英姿、何寄华、廖健、陈中、李蔚、罗衡宁、陈绍纯、罗社辉、凌勤杰、刘晓明、罗购三等在主席台就座。大会执行主席谭杭生、周松波、赵凡存、赵柏林、赵钺、胡杰夫、洪霞、贺应辉、袁黎明、高智麟、唐跃军、涂克平、浣俊懿、龚景顺、盛国政、彭友元、斯洪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主席团全体成员。

  袁观清在大会上作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职,积极进取,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举行主任会议16次、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1部、废止1部,开展专题询问1次、集中视察3次、专题调研16次,对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认真行使立法权,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认真行使监督权,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深入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袁观清指出,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树牢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袁观清强调,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议还听取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所作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所作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