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初见成效

27.11.2015  15:17

  长沙市目前老年人口119.4万,其中农村老年人口66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55.8%。调查显示,农村养老存在高龄老人数量多、经济供养水平低、医疗照料负担重、精神诉求满足难、养老观念较陈旧等特点和问题。针对农村养老现状,长沙市探索出一条政府购买服务、依托老年协会开展老人自我服务管理的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服务重点向失能、病残、高龄、特困老人以及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孤寡老人倾斜,目前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互联互补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融合发展,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长沙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试点先行,统筹推进。2014年9月出台《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四地扶持100个农村村(社区)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农村老年协会,为辖区村(社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病残、高龄、特困老人以及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孤寡老人提供安全看护、精神慰藉、简单生活照料、文娱健身等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按计划,2015年后逐年递增试点村数量,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目前农村幸福院已建成424个,计划在2017年底要达到1000个,实现居家养老覆盖90%的乡镇。

  二是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构建四级协会网络。成立市级老年协会,指导牵头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目前全市共有老年协会 近2000个,乡镇(街道)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8%;村(社区)一级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1%,较好地解决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没有老龄工作机构的问题,以老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老龄工作干部为主体,以老年群众组织为依托的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龄工作网络逐步成型。村与协会齐抓共管。建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老年协会组成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由村老年协会具体负责“中心”的管理。制定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协会章程,选举协会会长和委员会,根据委员人数将所在村分为多个片区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管理,建立辖区内老年人信息库,内容包括老年人姓名、性别、年龄、子女情况、以及健康状况和病史、经济收入、社保和医保情况、主要特长、居住环境、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每年核实一次。还制定了服务工作流程、受理申请、派工服务、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三是政府扶持,社会助力。凡被列入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行政村,市民政局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每年资助试点村老年协会1万元的工作经费,区县(市)民政局给予1:1的资金配套,确保每个试点村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多种方式发动社会力量捐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村集体经济为主,整合各类上级投向农村的资金;动员村里在外经商成功人士回报社会,参与建设;营造敬老氛围,发动村民自愿捐助等等。目前,在多方整合资源参与建设下,试点行政村基本建立起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室内外活动场地、村级卫生室、图书馆、棋牌室、休息室、休闲娱乐区等,配备图书、报刊阅览、书法、美术练习等设备和棋、牌、乐器、乒乓球等用品。有条件的地方还配备了老年健身房、老年课堂、老年舞蹈室等设施,以及其他健身活动场地。

  四是搭建平台,提升服务。搭建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无线广播、展板、村务微博、报刊等广泛开展对党和国家老年政策的宣传、学习,不断推进各项养老政策的落实。长沙县福临镇双起桥村老年协会还创办首份村级老人报《夕阳红》,宣传上级政策精神和新农村建设成就、老年健康养生等,深受老年朋友和村民喜欢。搭建市场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制定养老服务措施、制度,在行政村范围内及周边依托市场,联系加盟商,构建为老服务医疗、康复、餐饮、购买家政等服务网络,通过发放联系卡、授予“为老服务诚信商店”牌匾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开辟通道。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组织志愿服务队伍,采取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助、志愿者和社工扶助、老人互助、邻里互帮等多样化的帮扶方式。各村因地制宜,通过建立以妇女组长为义工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老年养老服务队伍,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采取派专人上门服务等满足各类老人需求。搭建文体活动平台。改造或新建村级文化健身活动广场,组建广场舞队、舞龙队、腰鼓队、合唱队等文体活动团队,在传、帮、带的教学模式下,吸引老年人广泛参与。除自娱自乐,老年文体队伍还进入村民各项喜事活动的节目安排,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