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做“实”责任文章 强化监管合力

09.04.2015  12:40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从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企业首负责任入手,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凝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

  一是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年度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区县(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年初下发考评办法,并与区县(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指标;年中强化指标日常调度,做到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底对各区县(市)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的绩效考核、综治考评对接,与其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尽职晋级挂钩,最大限度地发挥鞭策激励作用。

  二是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的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专题督查行动33次,下发督查通报39份,督办重大问题52起,有效调动了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保障了改革过渡期的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落实行业企业的首负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将“产品质量天天检,安全生产日日查”的责任落到每个企业;大力推行“部门抓总部、总部抓门店”的工作模式,督促经营户全尽责、管理方全履职;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用市场的手段监督企业落实责任。(来源:长沙市局)